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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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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“朱调解员,太感谢你了!盼了这么多年(duōnián)的(de)(de)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(shínián)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高达1.1亿元(yìyuán)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。

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(jiēdào)某村旧村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甲(jiǎ)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(ānzhì)房,并以建成后的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(duìwài)销售。

然而,随着该村原(yuán)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(fèiyòng)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(jiāofù),69户业主的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。

这期间,业主们不断向甲公司索要房屋(fángwū)及赔偿,甲公司则(zé)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(quèrèn)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(hòuxù)费用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(guòhù)给(gěi)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
“从案件先前的(de)审理情况来看,判决(pànjué)并(bìng)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立案庭(tíng)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

该建议得到认可(rènkě)后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(le)隔壁的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(yījù)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(jiāng)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

拥有多年司法系统工作(gōngzuò)经验的(de)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(bǎ)村里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(jiāng)核心诉求聚焦于“解决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

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(shuìfèi)计算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(yōuhuì)这些专业问题,单靠调解(tiáojiě)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法院协调(xiétiáo)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多个(duōgè)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(tuánduì)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
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(gèfāng)都能接受的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(zuìzhōng)出炉(chūlú)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(xiézhù)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费用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

这场十年(shínián)积案的(de)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(guòlǜ)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(tōngguò)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,市县(shìxiàn)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

“相比传统(chuántǒng)诉讼路径可能(kěnéng)耗费数年,中心主导(zhǔdǎo)的调解模式高效(gāoxiào)、经济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滔滔对此深有感触。

自2021年6月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受理(shòulǐ)、分层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(ànzhào)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(zàizào)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(le)人民调解(tiáojiě)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(chuāngkǒu)分流的民商事案件(jiàn)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

2025年6月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(zài)全市推广(tuīguǎng)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(jiūfēn)“进一扇门,办(bàn)所有事”。

“该机制是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(yīfǎ)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(yìjiàn)》的具体行动(xíngdòng)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(sīfǎ)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、法治(fǎzhì)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

来源:人民法院报·1版(bǎn)

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:黄维 项旭(xiàngxù) 王先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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